问答题

甲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甲14岁公历生日当天,他外出吃饭,回家途中,看到一个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该人刺伤,把包抢走,抢得手机一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甲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当日下午,甲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后被抓获。
问:从刑法的角度进行分析,甲的上述行为应如何定性,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14岁生日当天及其以前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而只有过了公历生日的当天,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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