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8年7月14日,浙江省长健市胜利街某广场工程发生一起防水涂料作业过程中的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长健市某广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81174m2。该工程项目由金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由东荣市某建筑公司承建。防水处理工程由个体涂料经营户承包。2007年7月2日防水涂料进场。7月14日施工人员进入地下室外墙防水涂料作业,其中1人在地面搅拌并送料,另外3人在基坑下作业(基坑尚有0.7m积水)。下午,在基坑下6m作业的1名作业人员突然晕倒,基坑内其余2人见状立即救人,但相继昏倒,后又陆续多人赶来抢救,搬来排风扇进行空气流通。虽然3人被救起送往医院,最终仍抢救无效死亡,其余8人遭受不同程度伤害。
分析事故主要原因、事故性质及主要责任者。

【参考答案】

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性质及主要责任者如下。
(1)主要原因:本次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建设单位违反规定,将防水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体经营者,且提供了高度危险的化学涂料,施工前未对涂料检测化验,施工过程中以包代管,管理失控,导致了中毒事故。由于施工前无施工方案,也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以当发生意外时,造成慌乱,使事故扩大为多人伤亡事故。
(2)事故性质: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由于建设单位违规发包且放弃管理,个体经营者违章指挥最终造成事故。
(3)事故的主要...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