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计算题:根据所给材料计算后回答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20分) 王强将自己编著的《“互联网+”时代的潜在商机》一书交甲出版社出版。根据出版合同约定,甲出版社以版税方式支付王强稿酬,版税率为8%,按实际销售数于每年年底计算。同时双方约定,该书出版后两个月内,甲出版社先按首次实际印数预付版税,当年年底则不再结算。 2014年3月,《互联网+”时代的潜在商机》一书出版。定价40元,首次印数5000册。甲出版社以经销的形式批发给某网上书店1500册,发行折扣率为50%,书款在3个月内结清;以寄销的形式按六五折批发给乙发行公司3000册,书款在年底结算。 到2014年12月底,乙发行公司已实现销售2900册,并按约定与甲出版社结算了书款,但暂未退货。此前,网上书店也按约定及时结算了书款。 2015年3月,乙发行公司要求添货。甲出版社便重印2000册,仍以寄销的形式按六五折全部批发给乙发行公司。8月,王强提出自费订购该书100册,并要求按六折结算,书款从稿酬中扣除。甲出版社表示同意,并很快把书交给了王强。 截至2015年12月底,乙发行公司还剩400册未实现销售,便按已销数量向甲出版社结清货款。 问题四: 2015年底,扣除个人所得税和购书款后,王强实得金额多少元?

【参考答案】

2015年底,王强实得金额(1010)元。具体算式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40×(1—20%)×20%×(1—30%)=430.08=430(元) 实得金额=应得版税-个人所得税-自费购书款=3840-430-40×60%×100=1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