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谢某与赵某于2007年结婚,2008年谢某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1年,谢某与赵某协议离婚,家具电器归谢某所有,房产归赵某所有。谢某向朋友所借的钱在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 A.由谢某偿还 B.由赵某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谢某偿还,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A.由谢某偿还
B.由赵某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谢某偿还,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C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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