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为某食品店的采购员,他经常随身携带该食品店的介绍信和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对外联系业务。某年7月,该食品店负责人口头告知甲到某食品厂购买一批棒棒糖,甲到食品厂后并未说明只购糖果,在购买糖果后,发现该厂生产的蜂蜜蛋糕很好,便以食品店的名义购买蜂蜜蛋糕10箱。甲回食品店结账时负责人拒不付蛋糕款项,因其已让另一采购员从其他食品厂购买蛋糕。该食品厂便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食品店偿付蛋糕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依案情简要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假如该食品厂明知甲无权代理,但为做成生意,仍与其订立蛋糕买卖合同,那么对该合同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参考答案】

应当由甲与某食品厂负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66条第4款规定: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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