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国公民王某2008年全年收入情况如下(本题的住房转让收入除考虑营业税外,均不考虑其他税费的影响):
(1) 每月工资收入2380元,于2008年12月份取得全年奖金12000元(不含税)。
(2) 4月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费30000元,同时从中拿出9000元通过市民政局捐赠给受灾地区。
(3) 2008年4月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200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同时从A国取得利息收入14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元。
(4) 2008年6月按照有关房改政策,以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房改住房,其建造成本为10万元。将2008年12月受赠的—套住房出售,售价 20万元,原受赠时缴纳有关税费0.6万元,出售时支付有关费用0.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业务顺序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全年正常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380-1600)×10%-25]×2+(2380-2000)×5%×10=2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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