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万利达公司2008年发生的部分经济事项如下:
(1)3月2日办理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会计张某于当月办理了税务登记并领取了税务登记证,随即向注册地银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
(2)5月4日该公司出纳签发了一张支票,但未在支票上注明收款人姓名和金额。
(3)6月公司聘用了一位退休老会计担任出纳,他持有外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4)11月该公司支付的一张现金支票背书转让给予丙公司,该支票转让时未超过提示付款期,但付款银行却拒绝办理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我国会计、金融和税收等方面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丙公司认为背书转让的现金支票未超过提示付款期,银行是否应该拒绝付款

【参考答案】

银行应该拒绝付款,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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