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3年至2005年投资业务有关的资料如下:
(1) 2003年1月1日,甲公司与ABC公司达成协议,以市区200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两栋办公楼换入ABC公司拥有的乙公司25%的股权和T公司10%的股权。
甲公司200亩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6760万元,公允价值为13520万元,未曾计提减值准备。两栋办公楼的原价为16900万元,累计折旧为13520万元,公允价值为3380万元,未曾计提减值准备。
ABC公司拥有乙公司25%的股权的账面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均为10140万元;拥有T公司 10%的股权的账面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均为6760万元。
甲公司为换入乙公司25%的股权支付税费16万元,甲公司为换入T公司10%的股权支付税费4万元。
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甲公司对T公司投资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2003年1月1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4200万元。
(2) 2003年5月2日,乙公司宣告发放2002年度的现金股利600万元,并于2003年5月26日实际发放。
(3) 2003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800万元。
(4) 2004年5月10日,乙公司发现2003年漏记了本应计入当年损益的费用100万元 (具有重大影响),其累积影响净利润的数额为67万元。
(5) 2004年度,乙公司发生净亏损1900万元。
(6) 2004年12月31日,因乙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5000万元。
(7) 2005年5月,乙公司获得债权人豁免其债务并进行会计处理后,增加资本公积1000万元。
(8) 2005年9月3日,甲公司与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有乙公司的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如下:①股权转让协议在经甲公司和丙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6000万元,协议生效日丙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90%,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10%。
2005年10月31日,甲公司和丙公司分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当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90%。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9) 2005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中1月至10月份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假定:①甲公司对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均摊销;②甲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的比例均为10%;③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乙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要求:编制甲公司2003年至2005年投资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1) 2003年1月1日,
计算甲公司获得的乙公司25%的股权的入账价值=[6760+(16900-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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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上市公司(本题下称“锦江公司”)于2003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总额为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造一套生产设备。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锦江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从2004年起每年1月5日支付上一年度的债券利息(即,上年末仍未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利息);债券持有人自 2004年3月31日起可以申请将所持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股价格为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100元转换8股,每股面值1元;没有约定赎回和回售条款。发行债券所得款项60540万元已收存银行。 2004年4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A公司将其所持面值总额为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股份,共计转换1200万股,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 2005年7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持有人将其各自持有的锦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转换为锦江公司股份,共计转换为3599.88万股;对于债券面值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1.50万元,锦江公司已按规定的条件以现金偿付,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 锦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生产设备的建造工作于2003年7月1日正式开工。支出如下: 7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10000万元; 8月1日,非正常原因而停工; 9月1日,重新开工 9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20000万元; 10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10000万元; 11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20000万元; 12月31日,生产设备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锦江公司对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溢折价采用直线法摊销,每年末计提一次利息并摊销溢折价;锦江公司按约定时间每年支付利息。 要求: (1) 编制2003年1月1日锦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2) 编制锦江公司2003年12月31日与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 (3) 编制锦江公司2004年4月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相关的会计分录。 (4) 编制锦江公司2005年7月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