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11日经批准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债券面值8000万元,全部发行成功,每年利息已支付,2006年6月30日债券本金到期后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兑付,为了尽早解决该问题,公司于2006年10月15日通知各位董事,于 2006年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该公司共13名董事,实到10名,参加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以下决议: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李某为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的副总经理,年薪20万元;通过增发公司债券的决议,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归还已逾期的3年期债券本金及其利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及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甲公司召开董事会时的会议通知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2) 董事会决议内容中哪些正确哪些错误说明理由。
(3) 该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 该公司是否可以再次发行公司债券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必须于会议10日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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