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请分析: 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概括说明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和归责原则。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①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包括两类:一是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二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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