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甲某(20岁)、乙某(15岁)经过预谋,到某菜市场伺机盗窃。当见到丙某在摊位上买鸡时,乙某示意甲某掩护,甲某即站在丙某身边,装着买鸡,乙某用锥子从丙的裤兜内窃得人民币800元后离去。当丙某发现钱被窃之后,便将站在他身边的甲某抓住,甲某否认盗窃,但丙某抓住不放。甲某见逃脱不掉,就掏出尖刀朝丙某的腹部连刺数刀,将丙某刺倒。此时乙某返回现场,对着地上的丙某说活该,便和甲某一起逃离现场。丙某因大出血死亡。乙某当日被抓获,甲某逃到其姨夫丁家,丁得知甲某犯罪后,将甲某送往外地隐藏,在甲某躲藏期间,曾多次前往看望,并资助其1万元。甲某的父亲后来得知事情很严重,就强劝其子甲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甲某极不情愿,但其父还是将其强行绑送至派出所。
问题:
请用刑法理论分析甲某、乙某、丁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并阐述理由。

【参考答案】

1.甲某在盗窃犯罪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实施暴力,依法转化为抢劫罪。此外,由于发生了死亡结果,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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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 试题

问答题
[材料]:2011年7月19日24时许,司机张某超载110余吨、开重型半挂牵引车拉沙石,将某地一座大桥压塌。该地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该地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桥梁价值1556万余元。据了解,张某所驾驶肇事车辆的所有人为曹某,经营、管理者为其儿子,张某为受雇者。法院认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属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张某自愿认罪,依法对其可从轻处罚。另外,张某的犯罪行为给该地公路分局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受雇用,在履行曹某父子所交付的工作任务途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故对此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人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一案件引起社会热议。有人认为,判决三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连带赔偿公路分局桥梁损失1556万余元,从法律上来说是合理的,因为该桥梁损失是经过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且经过质证的,判决有依据。有人认为,三被告在法庭上均表示赔不起千余万的损失,这在判决生效后,执行环节有一定难度。有人则质疑千余万的损失赔偿与事实不符,因为据先前媒体报道,该桥当年的总造价为135万元左右,根据1999年公布的该地《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管理办法》并无明确规定,桥梁究竟是按市场价算,还是按照政府指导价算,抑或就按照成本算,要不要算折旧这些问题并无定论。此外,据调查,该桥在被压垮前,既没有桥梁承重标识提示,周边也没有人进行干预,因此,司机一方不该负全责。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自选角度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 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字数不少于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