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居住于A市的李某有一子居住于B市,李某想在退休后能和儿子一家生活在同一城市,以便相互照顾。现李某看中了B市的一套公开销售的商品房,欲购买并打算对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问: 李某可否委托其子代为办理该公证手续
【参考答案】
可以。我国《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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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李某应向哪个城市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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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李某家住A市。2001年3月21日,李某到A市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中写道:其死后,愿将其在B市的五间房屋的其中二间的产权转让给其女婿孙某。A市公证处经审查核实后,依法制作并出具了公证书。问:A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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