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签订买卖丹顶鹤的合同
B.9岁的小学生丙自到商场购买价值3000元的手机一部
C.某酒厂低质白酒冒充五粮液出卖
D.作家丁立书面遗嘱捐赠所有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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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刘欢、陈平于1999年4月6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3年。合同中双方约定:如陈平的儿子从外地调回本地工作并需居住该房时,该项房屋租赁关系即行终止。2000年3月6日,陈平的儿子从外地调回本地工作,陈平称其子需居住该房,宣布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刘欢查证,陈平之子的单位已为其分配楼房一处,陈平之所以安排其子人住该楼房,是因为有人愿以更高的价格租住该房。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
A.陈平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
B.本案中刘、陈之间的租赁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C.本案中陈平之子居住该房不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D.刘、陈之间的租赁合同在2000年3月6日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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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 )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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