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2003年10月18日凌晨1点多,张某骑着摩托车到街上乱逛,看到前面有一个妇女周某孤身行走。他立刻驾车赶到周某身旁,打手势、拍肩膀进行挑逗。周某立即向前跑。张某见四周无人,追上并截住周某,对其拳打脚踢,然后又将其拉到水沟边,把她的脑袋反复按到水中。周某为了活命,只好跪地求饶,说如果张某需要,可以与他发生性行为。张某听后顿时起了强奸歹念,将周某拖到路边的农田中,按倒在地,周某极力反抗并大声呼喊。张某恼羞成怒,强行长时间封住了她的颈部,致使周某昏迷不醒。张某以为被害人死亡,心中害怕,驾上摩托车就逃,但马上又回来,对"尸体"实施奸淫,随即扬长而去。后来,周某慢慢醒来,并报了案。张某封住被害人颈部,致其昏迷不醒,以为其死亡。该行为应该认定为( )

A.强奸罪的既遂
B.强奸未遂的加重结果犯
C.强奸罪加重结果的犯罪未遂
D.故意杀人的犯罪未遂
热门 试题

不定项选择
被告人:李某,男,24岁,某集体企业职工。 自2001年冬开始李某沾染上赌博恶习,经常与同事或邻居在家中打麻将赌钱。2002年2月2日李打麻将输了钱,等朋友散去后已是夜里两点,遂产生了盗窃念头,想把在牌桌上输掉的钱补回来,凌晨三时许,李走出家门寻找作案机会,发现一小商店无人看管即撬开窗户爬入室内,盗走方便面,香烟,皮手套,皮夹克和少许现金,所窃财物价值和现金共计人民币2 100元,李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检察机关对此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其理由是:原判决对部分赃物认定的数额偏高,量刑过重。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所盗窃的赃物,经重新核定价值发现,其数额并非偏高而是偏低,数额应当为2311元,因此,原判决实际少认定211元,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认定的赃款价值虽然偏低,但尚未影响到李某的定罪量刑,原审对李的定罪,量刑是正确的。二审法院在更正了赃物的实际价值和盗窃总数额后,裁定驳回了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假如本案的终审裁定送达被告人李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____。
A.二审法院院长认为此案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可以院长名义撤销本院对此案的裁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B.二审法院院长认为此案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不能以院长名义撤销本院对此案的裁定,但可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C.二审法院院长认为此案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不能以院长名义撤销本院对此案的裁定,也不能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D.二审法院院长认为此案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能以院长名义撤销本院对此案的裁定但不能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