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伟丽新型材料公司为了对本公司畅销的某种新型材料N进行重大改进,同汤某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就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技术资料、相互协作等事项作了具体约定,并约定期限为半年,从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合同签订后,汤某即积极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而同时,汤某与另一技术员黄某正从事另一项新型材料M的研究开发工作,多年来没有进展。2003年4月,由于从伟丽材料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受到启示,该项目忽然取得突破,进入攻坚阶段,同时汤某发现材料N的改进中有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汤某遂不再顾及委托开发事务,全力投入材料M的攻坚。同年5月,该项目研究开发成功后,汤某才又转入委托开发项目的研究,并告知伟丽新型材料公司委托项目难以取得成功,后伟丽新型材料公司发现新型材料M很有市场前景,决定购买该材料的专利申请权。汤某同意转让专利申请权,但黄某不同意。 在与伟丽新型材料公司的委托开发合同中,对于研究开发失败的结果,汤某( )。

A.不应承担责任
B.应承担延误工作的违约责任
C.应承担未及时通知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害赔偿责任
D.仅就未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热门 试题

不定项选择
2005年初,黄小姐准备投资房地产,很快即相中了某房产公司开发的、坐落于某市某区环城路的一套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的商品房,尽管房产公司开出每平方米7000元的高价,但黄小姐仍爽快答应了,双方签订了一份认购书,黄小姐并当即支付了20万元,但关于该20万元款的性质认购书中只字未提。随着正式签约日期的临近,当初预订的房屋已升值了近30万元。可到了正式签约日期,房产公司却突然告知黄小姐,因其未按通知要求及时签约,故已将房屋出让给他人(且已办理预售登记),返还已交款20万元。该受让人为甲。 黄小姐听到这个消息后,即刻赶到房产公司查验该份通知,当即指出该通知上的签名根本不是其本人所写,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事后,经人指点,黄小姐给房产公司打了个电话,要求房产公司明确其所付款项的性质,电话里的房产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其所付的款项为ding(音)金。黄小姐这次作了准备,将上述通知内容进行了录音。 带着这盘录音磁带,黄小姐走进法院,要求房产公司双倍返还购房定金共40万元。在庭审中,房产公司表示,电话中当事人口头所述的应该是 订金 而不是 定金 。同时,房产公司又拿出前述那份通知,指出违约的是黄小姐,是黄小姐没有按通知要求及时前来签约,故不同意黄小姐双倍返还已付款项的请求。应黄小姐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通知上黄小姐的签名进行鉴定,该中心出具了不是黄小姐所写的鉴定结论。至此,房产公司承认自己受高额利润诱惑,将房屋又高价出让给他人的事实,但还是不同意黄小姐关于已付款项适用定金罚则的要求。本案中关于定金的争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双方没有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所以法院不应支持原告的主张
B.因为双方没有约定定金性质,所以法院不应支持原告的主张
C.虽然双方没有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但是一方已经实际履行义务,且对方已接受,所以应当认定定金关系已存在
D.以上说法都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