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企业为中国境内居民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为自己种植亚麻,并以亚麻为原料生产纺织制品,为了扩展国际业务,在境外设立了一家子公司负责该国的纺织品销售业务。2016年A公司自行计算会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8800000元,营业成本5000000元。
    (2)管理费用1695000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支出140000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人员费用280000元。
    (3)财务费用900000元,全部属于支付给与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付给非金融企业的年利率为4%,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
    (4)销售费用1040000元,包括广告费支出840000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200000元。
    (5)投资收益740000元,包括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100000元、境外B国子公司分配的税后利润640000元(境外子公司缴纳并由A企业间接负担的税款为160000元,不考虑A企业针对该项投资收益直接缴纳的境外所得税,不存在以前年度未抵免境外所得税额)。
    (6)营业外支出为60000元,包括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的捐款50000元、因迟延交货按购销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10000元。
    (7)已经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薪金500000元、职工福利费支出105000元、上缴工会经费10000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作为免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
境外投资收益作为境外所得,需要单独计算......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热门 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