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国有企业联华纺织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02年6月16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2002年10月20日宣告该纺织厂破产,并于同年12月25日成立了清算组接管该纺织厂。随后,清算组对纺织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该纺织厂资产总额为6000万元(变现价值);负债总额为12000万元。 (2)该纺织厂负债的具体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200万元,应交税金500万元; ②2001年]0月5日,以联华纺织厂一号厂房、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建设银行共贷款1900万元; 2002年2月1日从工商银行取得信用贷款2000万元; ③对其他企业所欠货款310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欠甲公司1999年9月到期货款160万元。甲公司多次催款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01年8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联华纺织厂支付甲公司欠款及违约金等共计200万元,随后将联华纺织厂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甲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联华纺织厂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B.欠乙公司2001年6月到期货款1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款无效后,于2002年8月10日起诉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联华纺织厂破产申请时,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C.欠丙公司2002年1月1日到期贷款150万元。2002年2月20日,应丙公司的要求,联华纺织厂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若 2002年8月5日联华纺织厂不能支付丙公司150万元欠款,则以联华纺织厂二号厂房折价抵偿丙公司欠款。 ④其他负债4000万元。 (3)经评估确认:联华纺织厂一号厂房变现价值为500万元,二号厂房变现价值为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300万元,机器设备变现价值为1400万元。 (4)联华纺织厂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00万元。 注:抵押合同均已登记。 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如下问题: 工商银行应得到的破产财产数额为:

A.702.1万元
B.744.7万元
C.766.0万元
D.872.3万元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 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06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临时会议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出席这次临时会议的有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4位董事,公司全体9名董事中有4人未出席。这次会议由甲主持,在这次会议上,乙、丙、丁3位董事同意召开股东临时会,并作出了决定,定于2006年3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董事戊认为,此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应当征求他关于是否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意见,然而事实上没有事前征求他的意见便召开了这次会议,于是,他在董事会表决之前中途退席。新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5日通知了公司各位股东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公司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所列议案是讨论处分公司闲置财产偿还债务。在公司2006年3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亲自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86人,持有股数12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20万股的60%。该次临时股东会议,经出席股东30人(持有股数6.5万)同意,作出三项决定, (1)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原则上予以承认;(2)决定将公司对外的债券转为注册资本;(3)处分公司部分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对于此次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董事戊持有异议,认为决议违法而无效,诉请法院请求撤销。其理由是:(1)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时,他未在场,致使该董事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因而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之决议违法;(2)2006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其决议处分财产偿还债务与议程不符;(3)临时股东会上的提请承认事项事先未经董事会决议通过。问题:根据以上情况,分析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
王某与案外人黄某、张某于2002年2月签订合伙协议一份,约定3人合伙在某村建立养猪场,王某持有25%的股份。同年5月,王某与胡某签订协议一份,约定胡某出资5万元购买王某在养殖场15%的股份。当天胡某交给王某5万元,王某出具收条。胡某未参与经营。同年11月,王某与案外人黄某、张某2人订立散伙协议,约定:因3方在合伙经营期间合作不愉快,一致同意将原由3方共同经营使用的场地一分为二,一部分场地由黄某使用,另一部分场地由王某及张某使用,场地费用以双方各自所用场地亩数负担;养猪场所饲养的价值8万元的肉猪亦一分为二,由双方各自圈养。该协议胡某未签字确认。之后,胡某诉至法院称:其出资5万元,买下了王某在养猪场15%的股份,事后得知养殖场是无证经营,胡某亦从未享受到股东权益,故要求王某返还股金5万元。王某辩称,收到胡某股金5万元属实,胡某作为合伙人要共同承担风险,要求法院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并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据查,养猪场经营账册不全,各合伙人交付出资的数额不清,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各合伙人是否享受利润分配不清,养猪场的盈亏情况不清,也无人对养殖场财产进行清算。现养殖场已由村委会收回并交由他人承包经营。请根据你所掌握的法学知识,谈谈本案中胡某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