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临时推销员甲某,为某服装公司到某镇推销衬衫。适逢该镇土产商店削价出售核桃,甲某便以他所认识的某副食品店的名义向此土产商购买核桃2000公斤,先付一部分货款,下欠部分,土产商店同意甲某回副食品商店后一次汇出。甲某把这批核桃运回副食品商店后,副食品商店经理表示:“本店不需要这批核桃,谁买的由谁负责处理。”甲某只好另行设法销售这批核桃。出售核桃的土产商店派人到此副食品商店催收货款时,副食品商店经理以没有委托甲某购买核桃为由,拒绝付款。因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问题:此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