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双方订立了合同,约定借款期限3年。丙、丁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并共同订立了保证合同,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借款提供4台机器作为抵押,每台价值50万元,共计200万元。2年后,其中1台机器因不可抗力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由庚代管。借款到期后,甲未能还款。
问:乙应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
【参考答案】
本案中甲、乙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甲是借款人,负有到期还款的义务。丙、丁是共同保证人,从保证合同约定内容上看,是承担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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