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告诉乙想找人杀丙,乙告诉丙说不如先下手为强,并介绍丙买枪。行凶之日,丙错拿玩具枪“行凶”,甲因此毫发未伤。之后丙日日随身携带真枪,某日于酒店门口遇见甲,丙朝甲开枪,却误中旁边的丁,丁不治身亡。丙弃枪逃跑。后丙与妻子戊发生口角,决定用毒药杀死戊,伺机在戊的食物中投放毒药,戊吃后呕吐不止,丙顿生怜悯之心,开车将戊送往医院,但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戊死亡。经法医鉴定,戊所服食毒药剂量不足,并不能致人死亡。公安机关在处理此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了解到了丙的杀妻行为,遂逮捕了丙。丙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交代了杀甲和丁的经过,并提供了乙逃跑的线索,公安机关根据这一线索将乙抓获。讨论本案中各人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甲的刑事责任:
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甲只是将杀人的想法告诉乙,并没有其他特别的准备行为,也没有与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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