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6年2月,A公司和B公司经过多次协商后,决定共同发起设立C公司。A公司和B公司在发起人协议上约定:(1)C公司拟注册资本为150万元,其中A公司投资5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B公司投资100万元,以厂房和生产资料形式出资;(2)出资各方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同年6月10日,A公司依照约定将50万元汇入B公司开设的账户。此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选举确定了董事会,并且举行了三次董事会议,制定了生产经营计划。但是,上述程序完成后,C公司迟迟没有开展业务活动,也没有办理登记注册手续。A公司多次催促,B公司就是不去登记注册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07年5月,A公司因为自身经营情况需要,要求B公司退回其投资款项,而B公司坚决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A公司于是将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投资款50万元。
问:(1)C公司是否成立为什么
(2)B公司是否应当将50万元投资款返还给A公司为什么
【参考答案】
(1)C公司尚未成立,因为企业法人必须经过工商登记,方始成立。《公司法》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