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北方某城市傍晚,忽然狂风骤起,正在行走间的30岁的某甲(女)被从阳台上刮落的花盆砸中头部,某甲当场死亡,经查,该花盆属三楼的某乙所有,事发时,某乙正在南方某城市出差,妻子某丙住在乡下,家中无人。某甲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赔偿甲的丧葬费、来往亲属的交通费、三个子女的抚养费共10万元;乙、丙声称:花盆被风吹落时家中无人,当日天气预报时也未报道要刮大风,城市居民养花一般都放置在阳台上,刮风吹落花盆,砸死甲纯属意外事件,自己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出于道义,自己愿意拿出一部分钱,用以安慰甲的丈夫及子女。
试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此案是因特殊侵权而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在该案中,花盆主人乙丙夫妻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理由:民法通则第1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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