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产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液体盐和固体盐销售。2015年1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制盐小工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支付该项采购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168元,验收入库时,因管理不善被盗15%;(2)初次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500元,增值税765元;(3)自产液体盐900吨,其中100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含税收入120000元;800吨移送连续生产固体盐;(4)生产同体盐2000吨,当月销售1900吨,取得含税收入58000元;(5)从另一盐场(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液体盐200吨,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800元;将购入液体盐全部用于生产固体盐;(6)用自产固体盐200吨换取同等含税价的生产用天然气,双方瓦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该企业应认证的发票均得到认证并在当月进行抵扣,液体盐资源税单位税额2元/吨;固体盐资源税单位税额是10元/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保留两位小数) 计算该企业2015年12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进项税=(1700+168×11%)×(1—15%)+20800÷(1+3%)×3%+58000÷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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