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2004年××月××日8时20分,某市某化塑制品厂发生火灾,整个厂房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7.6万元。
当日8时上班后,工人孙某在该化塑制品厂压球车间门口西侧用电焊焊接压模。焊接现场的周围除一条3m宽的通道外,堆满了袋装成品浮球及废料,还有数个装丙酮、乙烷的铁桶。8时20分左右,拌料员谷某要在孙某作业处西侧约1.5m左右的地方,从铁桶中抽取丙酮,即告诉孙某要先停止电焊,孙某同意后便离开作业处。谷某用塑料管从铁桶中向塑料桶中抽取丙酮,由于操作不当将丙酮洒在水泥地面上,谷某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离开了现场。孙某回到作业处,没有检查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继续电焊。在焊接约3cm长的一段接缝时,电焊溅起的火花将洒在地上的丙酮点燃。孙某见起火用正在焊接的方模去压地上的火苗,但火苗仍然四溅。孙某与另一名工人先后取来3只灭火器,均未启动。火借风势迅速蔓延,整个厂区被大火吞噬。直到15时,大火才被扑灭。
事故发生后,该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此案,这起火灾事故是由于违章堆放危险品,遇明火而引起,谷某等4人对此负有责任。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谷某、孙某在生产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特大火灾,造成集体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他们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14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厂领导孙某和厂长对某身为企业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厂内事故隐患熟视无睹,对工人的违章作业放任自流,以至于操作工人在事故隐患区域作业面发生特大火灾,他们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87条的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
根据以上情形回答下列问题(1~3题为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4~8题为多选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消防火灾事故情况表》(D1表),由( )在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的事故统计报表。

A.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B.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C.公安部
D.公安部消防局
E.武警消防部队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1995年5月18日下午3点左右,江阴市云亭镇松桥村所属的“江阴市松桥化工厂”在生产对硝基苯甲酸过程中发生爆燃火灾事故,当场烧死2人,重伤5人,至19日上午又有2名伤员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过江阴市松桥化工厂前身为江阴市云亭拉绒厂。1992年10月10日经江阴市市委批准更名为江阴市松桥化工厂,主营甲硫醇钠,兼营织布、拉绒,并于同年11月21日向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注册。1994年2月,该厂甲硫醇钠停产,同年5月份开始改造,转产对硝基苯甲酸,并于1994年11月至1995年1月期间生产对硝基苯甲酸。1995年2月21日,该厂与北京世桥新技术发展公司签订了租赁经营合同,明确自1995年3月1日起至2000年2月28日由北京世桥新技术发展公司租赁经营江阴市松桥化工厂。1995年3月北京世桥新技术发展公司派出总经理颜冬全面负责松桥化工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并对生产工艺作了部分更改,重新招用操作工人,1995年4月下旬开始投产。5月15日起正式投产。事故发生前,全厂职工32名,其中生产车间操作工人均为1995年4月后新进厂的外来劳动力。5月18日下午2点,当班生产副厂长王全兴组织8名工人接班工作,接班后氧化釜继续通氧氧化,当时釜内工作压力0.75MPa,温度160℃。不久工人发现氧化釜搅拌器转动轴密封填料处发生泄漏,当班班长钟文在观察泄漏情况时,泄漏出的物料溅到了眼睛,钟文就离开现场去冲洗眼睛。之后工人对元拾、星长虎在王全兴的指派下,用扳手直接去紧搅拌轴密封填料的压盖螺栓来处理泄漏问题,当对元拾、星长虎对螺母上紧了几圈后,物料继续泄漏,且螺栓已跟着转动,无法旋紧,经王全兴同意,对元拾将手中的2只扳手交给在现场的工人陈有闹,自己去修理间取管钳,当对元拾离开操作平台约45秒钟左右,即走到修理间前时,操作平台上发生爆燃,接着整个生产车间起火。当班工人除钟文、对元拾离开生产车间之外,其余7人全部陷入火中,副厂长王全兴、工人李保荣当场烧死,陈有闹、星长虎在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3人重伤。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经过调查取证、技术分析和专家论定,这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氧化釜搅拌器转动轴密封填料处发生泄漏,生产副厂长王全兴指挥工人处理不当,导致泄漏更加严重,釜内物料(其成分主要是醋酸)从泄漏处大量喷出,在釜体上部空间迅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金属撞击产生的火花即发生爆燃,并形成大火。因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氧化釜发生物料泄漏,泄漏后的处理方法不当,生产副厂长王全兴违章指挥,工人无知作业。(2)间接原因①管理混乱,生产无章可循。松桥化工厂自生产对硝基苯甲酸以来,没有制订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的任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艺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特别是北京世桥新技术发展公司今年3月1日租赁该厂后,对工艺设备作了改造,操作工人全部更换,没有依法建立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工艺操作规程,整个企业生产无章可循,尤其是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没有明确如何处理,也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②工人未经培训,仓促上岗。松桥化工厂自租赁以后,生产操作工人全部重新招用外来劳动力,进厂最早的在1995年4月中旬,最迟的一批人5月15日下午刚刚从青海赶到工厂,仅当晚开会说说注意事项,第二天就上岗操作。因此工人没有起码的工业生产的常识,没有任何安全知识,不懂得安全操作规程,也不知道本企业生产的操作要求,根本不认识化工生产的危险特点,尤其对如何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更是不懂。整个生产过程全由租赁方总经理颜冬和生产副厂长王全兴具体指挥每个工人如何做,工人自己不知道怎样做。③生产没有依法办理任何报批手续,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松桥化工厂自1994年5月起生产对硝基苯甲酸,却未按规定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办理手续,生产车间的搬迁改造也未经过消防等部门批准,更没有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尤其是作为工艺过程中最危险的要害设备氧化釜是1994年5月非法订购的无证制造厂家生产的压力容器,而且连设备资料都没有就违法使用。生产车间现场混乱,生产原材料与成品混放。因此,整个企业不具备从事化工生产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试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分析这起事故的生产责任。(2)提出这起事故的处理建议。(3)提出这起事故的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