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14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资产交换,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库存商品、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专利权同乙公司的原材料和固定资产(厂房)进行交换,甲公司持有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400万元,已累计摊销的金额为1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20万元,公允价值为260万元;乙公司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3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35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5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230万元,同时,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银行存款4万元(其中包括收取补价3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差额34万元),假定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入原材料、固定资产仍作为原材料和固定资产核算,乙公司换入的库存商品、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专利权仍作为库存商品、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要求: 编制甲、乙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350
固定资产 2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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