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3年6月3日杜某将自己家的耕牛借给邻居刘某使用,6月9日刘某向杜某提出将耕牛卖给自己,杜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3天后交付价款。但6月11日,该耕牛失脚坠落山崖摔死。 请问:对于该头耕牛死亡的财产损失,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

由刘某承担财产损失。《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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