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国有企业因长期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其债权人A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在破产清算时,该国有企业领导常某为照顾其弟任经理的业务单位B公司,以本单位一台价值20万元的轿车和一台价值70万元的精密机床为本单位欠B公司的一笔90万元贷款设定抵押,并且在财产清单上做虚假记录,将抵押的时间提前到破产清算前,从而使n公司不必进入破产程序得到上述轿车和机床、常某的行为属于:
A.合同诈骗罪
B.造成破产、亏损罪
C.妨害清算罪
D.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参考答案】
[答案] C[考点] 妨害清算罪[解析] 《刑法》第162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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