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21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7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当年按税法核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实发工资为20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2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初数为25万元,年末数为35万元。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编制甲公司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借:所得税费用  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