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2001年10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关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小轿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当月售出24辆,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40.95万元,公司自用2辆并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
(2)月初上月购进的库存材料价款40万元,经海关核准委托境外公司加工一批货物,月末该批加工货物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供销售,支付给境外公司的加工费20万元、进境前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共3万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提示:小轿车关税税率60%、货物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8%。)
要求:
(1)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2)计算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3)计算国内销售环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1)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①进口小轿车的货价=15×30=450(万元)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2001年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年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1~5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3)6~12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850万元,生产卷烟3500箱,销售3000箱给某烟草批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7500万元。 (4)经烟草专卖机关批准,9月签订委托代销协议,委托某商场代销卷烟200箱,每箱按不含税销售额2.6万元与商场结算。 为了占领销售市场,卷烟厂与商场商定以结算价为基数加价3%对外销售,另外再按每箱结算价支付商场2%的代销手续费。11月代销业务结束,双方按协议结算了款项,并开具了相应的合法票据。(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2001年1~5月为50%,从2001年6月1日起卷烟由比例税率调整为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5%)。 要求: (1)计算卷烟厂2001年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2)计算商场代销卷烟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