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请示报告 国务院: 现行设市标准,是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试行的。……事实证明,应对二OO一年国务院批准试行的设市标准做以下调整: (1)设立县级市标准 ①每平方公里约四百人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 经讨论审议,提出20个县为首批设市县(名单附后)。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准各地试行。 民政部(印章) 二OO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