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中国公民王某在国内某市单位任职,2008年3月份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3000元,当月奖金1000元,季度奖2400元;取得2007年年终奖12000元。
(2)接受某公司邀请担任技术顾问,当月取得收入35000元,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给希望工程。
(3)利用业余时间与其他三人共同进行一项装修活动,共取得装修费5600元,因该装修活动最先由王某承揽,因此按协议王某应得2000元承揽费,其余4人平分。(不考虑相关税费)
(4)将其拥有的两套住房中的一套转让,转让的房屋于1994年8月以35万元购入,现以50万元转让给他人。(不考虑相关税费)
(5)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出租,出租后仍然用于居住,月租金4500元,当月支付房屋修缮费100元,(除个人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税费)
(6)2005年购入1000份债券,每份买入价10元,购进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共计150元。本月以每份12元的价格卖出其中600份,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
根据以上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008年3月售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220
B.152
C.200
D.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