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外商投资企业于2008年在深圳成立,主要生产化妆品。2013年度发生以下业务:
(1)外购原材料一批,用于生产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额170万元,发票已通过认证。
(2)销售自产的化妆品50万件,取得不含税收入6000万元。
(3)产品销售成本1800万元,销售费用1000万元,财务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8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150万元)。
(4)5月份发生火灾,损失外购的原材料60万元(不含税),取得保险公司赔款15万元。取得责任人赔款10万元。
(5)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

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6000-1997-1000-80-680-(60+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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