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设在经济特区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方与外方的资本比例为5:5),经营期限20年。1997年7月投产,1998年-2004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见下表:年度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获利情况 50 -40 30 40 50 60 70 80
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企业所得税税率15%,地方所得税免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将执行税收优惠的时间从1998年计算。该企业一直被继续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
2005年度该企业自行核算取得产品销售收入9000万元,其他服务性业务收入总额800万元,应扣除的所有成本、费用、税金等共计9500万元,实现会计利润300万元,企业已经按会计利润计算并预缴了全部所得税。现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企业的2005年的所得税纳税事项进行审查,请针对企业自行核算中的以下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2005年经审查存在以下问题:1.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交际应酬费80万元.技术开发费70万元(2004年的技术开发费50万元),已据实扣除;2.发生的广告费300万元,业务宣传费65万元;3.为企业职工缴纳的境外保险费20万元;4.支付境外某外国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300万元,支付关联企业管理费50万元;5.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局向境内灾区捐赠85万元,通过民政局向境外灾区捐赠35万元,向某学校直接捐赠15万元。被税收处罚25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6.12月接受某公司捐赠货物-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企业负担运输费用2万元,企业已按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账户的贷方;7. “投资收益”账户核算内容中包括:从其境内投资的企业分得利润20万元。(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8.本年购进的国产设备符合税收抵免优惠政策,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购置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款17万元,购置时已按规定享受了增值税退税。
另外:企业本年到位的新会计人员认为企业97.98年为免税优惠期,99-01年为减半优惠期,自02年起都适用10%的优惠税率计算所得税,但自行计算的1997-2004年的所得税额与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不符,向注册税务师咨询差异的原因,并请注册税务师对此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讲解。
新会计人员自行计算的1997-2004年的所得税额为:(50-40)×0%+(30+40+50)×15%×50%+(60+70+80)×10%=30万元

【参考答案】

1.外商投资企业交际应酬费应当按销售净额与业务收入分别计算扣除标准。
交际应酬费税法可扣标准=9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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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小汽车均达到欧洲三号排放标准,当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注册税务师受托审查其2005年12月的流转税申报情况,请逐笔业务进行分析,针对企业不正确的纳税处理请予以纠正并向企业阐明相关税收规定。该厂购销情况如下(A型小汽车当月平均售价10万元 辆,成本价7万元 辆.B型小汽车成本价5元 辆,小汽车适用消费税率5%): (1)销售给甲地特约经销商A型小汽车45辆,出厂价格每辆10万元,经销商已提取40辆A型小汽车,其余5辆尚未提货,已支付40辆小汽车的款项及提货手续费1.2万元;该厂已经开具了45辆A型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40×10×1.17+1.2=469.2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10=400 其他业务收入 1.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00×5%=2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 (2)按售价每辆10万元抵债给某供货商A型小汽车5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运费1.5万元,运输单位发票台头为供货商.发票已由该厂转给供货商; 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5×10×1.17=58.5 其他应收款 1.39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7%=0.105 贷:库存商品 3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应交消费税 2.5 银行存款 1.5 资本公积 12.5 (3)与乙地特约经销商签定50辆A型小汽车的代销协议,约定的代销价格每辆12万元,代销手续费5%,当月收到经销商返还的30辆A型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销货款; 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30×12×1.17×95%=400.14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14÷1.17=34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8.14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42×5%=17.1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7.1 (4)以本厂生产的8辆A型小汽车,向某汽车配件厂换取70万元的专用配件,均已收到货物,并已按70万元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5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17%=11.9 贷:库存商品 8×7=5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70×5%=3.5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5 (5)销售一台不需用的旧机床,账面原价30万元,已提取折旧10万元,销售价格35万元; 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金 30 借:银行存款 35 贷:固定资产清理 35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 贷:营业外收入 15 (6)购进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30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货票上注明运杂费金额5万元; 企业会计计算入账的进项税额为300×17%+5×7%=51.35万元 (7)从从事生产的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并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万元,货未验收入库。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企业会计未计进项税额。 (8)本厂基本建设工程领取上月购进的生产用钢材价值10万元;并将领用的钢材委托外加工,收回后用于工程项目,为此支付加工费0.2万元,已取得增值专用发票; 企业会计对增值税的处理为,销项税额=(10+0.2)×(1+10%)×17%=1.9074万元,进项税额=0.2×17%=0.034万元 (9)购进办公用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万元;购置复印机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万元,为职工食堂购置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万元。 企业会计计算的进项税额为(2+5+1)×17%=1.36万元 (10)将自产B型小汽车10辆以成本价出售给本厂职工。并向灾区直接捐赠B型小汽车5辆。该B型小汽车售价为8万元 辆。 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5×1.17=58.5 贷:库存商品 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0×5%=2.5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5 借:营业外支出 30.5 贷:库存商品 2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17%=4.25 -应交消费税 25×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