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资料: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不考虑运费的增值税扣除问题):
(1)5日,购进A材料100千克,每千克500元,合计买价50000元,增值税额8500元,运杂费900元,开出转账支票支付。
(2)7日,购进B材料500千克,每千克60元,合计买价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开出商业汇票支付。
(3)9日,用现金支付上述购入B材料的运杂费500元。
(4)15日,向红星工厂同时购入A、B两种材料。A材料600千克,单价500元,买价300000元,增值税额51000元;B材料1000千克,单价60元,买价60000元,增值税额10200元。用转账支票支付A、B两种材料运杂费2400元,货款和税款暂欠。
(5)31日,根据材料采购明细账户的记录,编制下列材料采购成本计算表,分别计算A、B两种的实际成本,并转入“原材料”账户。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对A、B两种材料共同负担的费用按重量比例分配,并填制下列材料采购成本计算表。
材料采购成本计算表
材料名称
重量
单价
买价
采购费用
实际采购成本
单位成本
A
B
合计

【参考答案】

(1)借:材料采购-A材料 50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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