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设乙在回家的路上碰到昔日的同学丙,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乙即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丙届时未付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乙无权处分,丙也知情,如甲不予追认并想收回电脑,可直接向丙索要 B.丙届时末按约付款,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丙届时未付款,应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与乙是一个买卖关系,乙与丙是另一个买卖关系,丙只能向乙付款,乙再向甲付款

【参考答案】

[答案] C[考点] 合同的相对性[解析]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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