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5年9月2日,A市市民江某与本市个体户赵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江某将其自有房屋三间租给赵某以开办饭馆,租赁期为2年,自2005年9月2日至2007年 9月2日;每月由承租人赵某向江某交纳租金3000元,必须在每月1至3日交纳,超过规定期限不交,江某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费由承租人承担;所租房屋只准承租人使用,不许转租;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方违约,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江某即将房屋钥匙交给赵某,赵某同时也向江某交纳了第一个月的房租3000元。2005年10月2日,江某通知赵某准备把该租赁房屋转让给张某,赵某表示同意。次日,江某与张某办理了房地产登记过户手续。10月6日,赵某将该房转租给其友王某,并每月收取租金4000元。张某得知此情况后,便找赵某交涉,要求赵某解除其与王某的租赁关系。赵某以其房屋是自江某处租赁为由,置之不理。张某即诉至法院,要求收回房屋,并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的转租行为是否有效是否违约
(2)张某是否有权要求赵某向其承担违约责任张某能否收回房屋
(3)赵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赵某的转租行为是无效行为,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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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汤姆先生一直在中国生活,从事新闻报道工作。1994年去世。汤姆先生在中国工作期间曾收养过一个中国男孩萧某。1996年,为了纪念汤姆先生来华工作50周年,我国特地为其举办了隆重的纪念活动,并将其所写的文章编辑出版。萧某知道后,向出版汤姆先生专辑的出版社提出要求领取稿酬。但出版社认为这次出版的专辑中的文章都是以前未发表过的,是出版社派专人整理出来的,故著作权应归出版社享有。双方争执未果,遂要求著作权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管理部门经调查后查明,专辑中有4篇文章是汤姆先生与其中国妻子共同发表的,还有2篇作品从未发表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汤姆先生与其中国妻子合著的作品,汤姆先生是否享有著作权 (2)汤姆先生在我国境内首次发表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 (3)假设汤姆先生1992年5月8日在其本国发表一篇文章,而后在同年7月18日又在中国发表,请问其是否享有著作权 (4)假设汤姆先生的一篇未发表的作品是用法文写的,经其养子萧某翻译后发表,请问,汤姆先生是否享有著作权 (5)假设出版社将汤姆先生生前的一篇未发表的作品发表了,是否可以若可以,说明理由,若不可以,谁可以发表 (6)汤姆先生死亡后其著作权可否继承若可以继承,哪些著作权可以继承哪些可由继承人保护 (7)你认为萧某可否要求出版社给付报酬出版社是否享有著作权 (8)汤姆先生在外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中国可否享有著作权 (9)外国作品在中国发表保护期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