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2010年3月10日,张三以自有房屋一套为抵押,向某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张三又向李四借款200万元,以自有房屋作为抵押,双方于3月15日签订抵押合同,并于3月2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李四担心房子价值不足以担保借款,要求张三另提供其他的担保,张三遂将一件古董交付给李四,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后张三经营不善,无力返还某公司和李四的借款,且债权都已到清偿期。房屋拍卖得150万元,古董拍卖得70万元。
问: 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拍卖房屋和古董的价款应优先偿还李四的借款200万元,剩余的20万元用于偿还某公司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