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份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参考答案】

这一合同的性质不再属于CIF合同。因为合同条款内容与CIF本身的解释相抵触。抵触有二:一是合同在CIF条件下竞规定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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