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年夏天,某市开发商经该市计划委员会、城市规划管理局等部门批准,开发居民高层公寓楼,先后有400多客户与该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在依约定交纳全部购房款、取得相关产权证的前提下,住进该公寓楼。后开发商将该楼顶部出租给个体户陈某,每年租金1万元,陈某利用楼顶空间栽种花卉。由于花卉浇灌用水向楼下渗透,引起马某等居民不满。因与开发商协商不成,马某等联名按购房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终止与陈某的合同,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问:
马某等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

马某等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由于开发商对楼顶并不享有所有权,因此无权出租,租赁合同属于无效,另外,根据《物权......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解析 ↓↓↓)
热门 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