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80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外保温节能体系。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单位分别与中标的建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建设开工前,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手续不妥,要求改正。
施工单位在提交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申请后,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项目经理组织了结构实体检验。
合同约定室内装饰装修工期为14周。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划分了施工过程和施工段,每个施工过程组建了一个专业队,并提交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图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此组织施工。

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导致地面1工作的实际持续时间变为36天。施工单位以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进度为由提出22天的工期索赔。
1.分别指出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
2.分别指出结构实体检验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结构实体检验包括哪些内容?
3.如果对室内装修工程组织流水施工,判断流水施工类型,写出流水步距,并列式计算流水工期是多少天。
4.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不妥之一: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正确做法: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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