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明光商场与祥龙电器公司于2002年3月订立家用电器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2003年2月止,由祥龙公司向明光商场供应该公司生产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双方就各类家电供应的数量、型号,以及每个月履行的时问、数量和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的约定,货款总值为500万元,明光商场在每批货物验收后的10日内向祥龙公司付款;为了确保明光商场按时支付货款,双方约定由明光商场向祥龙公司交付50万元的定金;双方还约定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为此,双方订立书面合同后,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登记。合同订立后,明光商场按照约定将50万元的定金支付给祥龙公司。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履约顺利。但是至2002年9月,由于家电市场销售价格普遍下跌,为此,明光商场向祥龙公司提出降低产品的供应价格,祥龙公司考虑到明光商场订货数量较大,是本公司的大客户之一,为此同意降价,于是双方就供货价格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重新确定了新的供货价格。 至2003年1月,由于各地商场订货数量较大,致使祥龙公司供货紧张,1个多月一直没有向明光商场供货,明光商场经几次催要祥龙公司仍然没有供货,导致该商场在家电销售的旺季断货,为了不减少该商场的销售损失,明光商场紧急从其他家电公司组织货源,随后向祥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但是,祥龙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将合同约定的尚未供应的货物发送至明光商场,明光商场接到该批货物后,又立即通知对方自行处理,认为已经与祥龙公司解除了合同,所以拒绝接收。但是,祥龙公司坚持要求明光商场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向祥龙公司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由于明光商场拒绝接收该批货物并拒绝支付货款,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祥龙公司将明光商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明光商场在2001年3月6日因为商场的改造扩建工程,向某建设银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 由劲松公司提供担保。为此,劲松公司与某建设银行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约定劲松公司为明光商场的贷款承担一般保证的担保责任,但双方没有约定保证的期间。贷款期限届满,由于明光商场没有按时向某建设银行还贷,建设银行则于2003年5月要求保证人劲松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劲松公司拒绝。在建设银行多次催要后,明光商场偿还了2500万元,但还有500万元没有清偿。问: (1)明光商场与祥龙公司变更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祥龙公司要求明光商场继续履行合一同的诉讼主张是否正确双方的纠纷应如何处理 (2)某建设银行能否要求劲松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法院受理明光商场的破产申请,某建设银行被中止执行的债权能否要求劲松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某建设银行起诉明光商场,法院依法判决后,某建设银行仍未得到清偿,能否要求劲松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某建设银行如果要求劲松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应当于什么日期之前向法院提起对明光商场的诉讼 (3)如果建设银行了解到明光商场曾向某写字楼提供了价值500万元办公设备和空调等电器,但该写字楼一直没有向明光商场付款,拖欠至今,由于明光商场在该写字楼享有股份,所以一直也没有向其主张付款。此时,银行尚未得到清偿的500万元债权可通过什么方式清偿 (4)如果保证人劲松公司被法院受理其破产的申请,法院于2003年6月6日发布公告,某建设银行于2003年6月16日发现该公告,其未得到清偿的500万元贷款应如何在破产程序中进行清偿假设劲松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变现价值),负债总额为20000万元,其中用该公司房产抵押担保的债权为1000万元,该抵押房产的变现价值为800万元;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500万元,尚未缴纳的税款为300万元。本案的诉讼费用150万元。通过破产分配,某建设银行能够实现的债权有多少

【参考答案】

(1)明光商场与祥龙公司变更合同的行为无效。因为双方订立的合同经过公证程序方为有效,因此变更合同也须经过公证方为有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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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1)2006年2月,甲公司拟为控股股东A企业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其中包括A企业所持的6000万股。A企业未参与表决,其他股东的赞成票为5000万股,反对票为4000万股。(2)2006年3月,甲公司拟为乙公司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数额达到了甲公司资产总额的35%。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为9000万股、反对票为6000万股。(3)2006年4月,甲公司拟租用股东B企业的设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公司董事会对该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关表决情况如下:甲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包括B企业的派出董事王某。王某未参加投票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1票反对。(4)2006年5月,甲公司拟为丙公司2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公司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关表决情况如下:甲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2票反对。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A企业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理由。(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乙公司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理由。(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与B企业的租赁事项并说明理由。(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为丙公司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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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房地产开发商在报纸上发布“清盘热卖”的广告,称:某楼盘最后30套清盘热卖中,社区环境优美,2万平方米三大主题构筑水景园林,板楼结构、南北通风、户户朝阳,生活方便、安全,社区提供24小时热水、保安昼夜巡视等内容,并且附有不同户型的结构图,及不同户型的房号、建筑面积和售价。张先生看到广告后认为,该社区交通便利并且房屋价格比同区域的其他房屋优惠,便与该楼盘的销售人员联系,从中选定了一套房屋。首先预交了5万元定金。随后,张先生按照甲开发商广告中的要求,缴纳了首期房款,定金抵作了部分首期房款,办理了15年的银行贷款。但未向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银行在向张先生提供房屋贷款时,要求张先生就该贷款提供担保。乙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张先生的该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乙担保公司又与张先生订立了反担保合同,约定张先生所购房屋抵押给乙担保公司,如果张先生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则由乙担保公司代为清偿,但张先生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乙担保公司,双方并就该抵押担保合同向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张先生人住新房后,发现社区并不能提供24小时热水,经与开发商交涉,被告知锅炉坏了,新锅炉还没有运到,很快就能解决。但是,两个多月过去了,社区依然不能提供热水。张先生在此期间曾多次找到开发商交涉此事,未果。为此,张先生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则以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为由,认为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拒绝承担违约责任。遂张先生将开发商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双倍返还定金。法院审理认为,上述事实属实。问:(1)甲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属于何种性质请说明理由。张先生与甲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2)乙担保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是哪种为什么乙担保公司与张先生签订的反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甲开发商以该买卖房屋未办理登记手续为由,认为该合同无效,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张先生向法院提出的请求是否正确如果开发商认为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能否要求减少判断标准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