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地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会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3人。经过投票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达到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1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2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认为,独立候选人非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因而不予确认其当选结果,决定进行第二轮投票另行选举。
请回答以上材料中乡政府的做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恰当。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直接选举中,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单独或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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