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公司新建配套工程包含甲、乙两个子项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甲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为200元/m2,乙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为180元/ m2;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按月结算,工程量以监理工程师计量的结果为准,工程保留金从第一个月起按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逐月扣留,监理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凭证的最低金额为25万元。经监理工程师计量确认,施工单位第一个月实际完成的甲、乙两子项的工程量分别为700 m2、500m2;第二个月实际完成的甲、乙两子项的工程量分别为1200m2、1000m2。第二个月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实际付款凭证金额为( )万元 A. 25 B. 39.9 C. 42 D. 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