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0年2月10日,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签订了贷款合同。乙银行要求甲企业提供担保。2月15日,丙企业作为甲企业的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其中约定了丙企业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
贷款期限届满时,甲企业因经营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乙银行于2011年2月28日要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丙企业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2011年8月15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甲企业和丙企业偿还贷款本息,2011年8月2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2011年8月25日,甲企业的债权人丁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甲企业破产,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5日受理了对甲企业的破产案件。此时,乙银行与甲企业、丙企业的贷款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
2011年11月10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企业破产。
经查证:2011年8月15日,甲企业向戊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合同中约定,戊公司供货后,甲企业于2011年8月16日向戊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支票,委托庚银行付款。2011年8月22日,持票人戊公司向庚银行请求付款,庚银行已付款。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界定丙企业的保证期间
(2)丙企业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受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乙银行与甲企业、丙企业的诉讼案件如何处理
(4)庚银行向持票人戊公司付款后,如何行使其权利

【参考答案】

(1)丙企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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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2011年3月19日,因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出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债权人提出的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其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其中,包括以下事实: (1)2010年1月7日,鉴于与乙公司之间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一台,价值2.5万元。 (2)2010年1月15日,甲公司以其部分设备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丙公司80万元货款提供了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清偿所欠丙公司货款。2010年3月30日,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公司将抵押设备依法变现70万元,价款全部用于偿还丙公司后,丙公司仍有10万元货款未得到清偿。 (3)2010年5月7日,甲公司与丁公司订立合同,从丁公司处租赁机床一台,双方约定:租期1年;租金5万元。当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5万元租金,丁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2011年3月8日,甲公司故意隐瞒事实,以机床所有人的身份将该机床以2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戊公司,双方约定,戊公司应于2011年5月1日前付清全部价款。当日,甲公司向戊公司交付了机床。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丁公司向管理人要求返还其出租给甲公司的机床时,得知机床已被甲公司卖给戊公司而戊公司尚未支付20万元价款的事实。 (4)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庚公司为该笔借款向A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11年4月5日,由于甲公司申请的一项国家一类新药获得批准,经营出现转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同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审查后受理了甲公司的和解申请,并裁定和解。2011年6月23日,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除对甲公司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外,其他债权人均按30%的比例减免甲公司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之日起,甲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甲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建立战略性合作安排等。2011年8月31日,和解协议执行完毕。A银行就甲公司所欠其100万元借款本息申报债权后,通过和解程序获偿70%。随后,A银行致函庚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清偿其剩余30%未获偿借款本息,庚公司回函拒绝,理由是:A银行等债权人已与甲公司达成减免债务的和解协议,主债务减免后,保证债务亦应按相应比例减免。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是否有权就其未获清偿的10万元货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戊公司返还机床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行为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戊公司将20万元机床价款直接支付给自己并说明理由。 (6)庚公司拒绝对A银行未获清偿的30%借款本息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