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内容,并作简要评价。

【参考答案】

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依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确定国体与政体。
第二,规定国民大会为全国最高政权机关,但对其职权加以限制。
第三,形式上采用总统制,但总统的权力受立法院、行政院、监察院的制约。
第四,规定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及必要的宪法义务。
第五,采取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形式上赋予省、县两级地方政府以自治权。
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颁行,标志着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结束,宪政正式肇始。同时,又仿效美国的司法审查...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