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度账面记载注册资本10000万元、职工1200人,当年相关经营情况如下:(1)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业发票,注明金额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200万元、装卸费用20万元、保险费用30万元;(2)对外销售A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金额17.55万元,共计取得含税金额17550万元;支付销售小轿车的运输费用30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用160万元;(3)销售A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0万元;该公司新设计生产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市场上无B型小轿车销售价格;(4)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报废汽车部件,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0万元;(5)转让10年前建成的旧生产车间,取得收入1200万元,该车间的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取折旧400万元。该车间经有权机构评估,成新度为30%,目前建造同样的生产车间需要1500万元;转让旧生产车间时向政府补缴出让金80万元,发生其他相关费用20万元;(6)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560万元。年初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金额420万元,转让时发生相关费用6万元;(7)发生业务招待费130万元、技术开发费280万元(上年发生技术开发费260万元);其他管理费用1100万元;(8)发生广告费用70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140万元、展览费用90万元;(9)发生财务费用900万元,其中向其相关联的企业借款支付的利息费用600万元,已知向其相关联的企业借款的年利息率为6%,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为5%;(10)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和按工资总额提取的职212212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共计1500万元。(注:适用消费税税率10%;B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8%;当地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企业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1)分别计算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2)计算该企业2003年实现的应税收入总和;(3)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成本总和;(4)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税金及附加总和;(5)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费用总和;(6)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管理费用总和;(7)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财务费用总和;(8)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工资、工资附加“三费”标准及调整金额;(9)计算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1)应缴纳的各项税金:
①应缴纳消费税
=17550÷(1+17%)×10%+4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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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设在经济特区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方与外方的资本比例为7:3),经营期限20年。1995年8月投产,1995年—2002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企业所得税税率15%(本题不考虑地方所得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将执行税收优惠的时间从1996年计算。2000年以后该企业被继续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 2003年度该企业自行核算取得产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非产品销售的其他业务收入总额60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共计7900万元,实现会计利润700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企业自行核算中存在以下问题: (1)直接销售产品给某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取得与销售产品有关的运输收人11.7万元,未列入收入总额; (2)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交际应酬费90万元、技术开发费60万元(2002年的技术开发费50万元),已据实扣除; (3)转让股票收益70万元;12月接受某公司捐赠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企业负担运输费用4万元,企业对此未作账务处理; (4)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5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资助相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经费40万元全部作了扣除。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1995年—2002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和; (2)计算审核的问题中应补缴的增值税总和; (3)销售产品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和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转让股权和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直接捐赠和资助关联的科研机构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2003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8)计算2003年该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 (9)定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2003年应分得的税后利润的80%,用于再投资增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经营期限8年)。请计算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应退回的企业所得税(退税比例40%)。
问答题
某白酒酿造公司,2003年度实现白酒销售收入7400万元、投资收益18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及税金等共计733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170万元,已按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56.1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公司据此按税法规定予以补税。(1)“投资收益”账户记载的180万元分别为:取得被投资企业的分配支付额超过投资成本部分的金额116万元(其中含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60.8万元,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税后收益49万元,已在国外缴纳了30%的企业所得税;取得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2)2003年4月20日购进一台机械设备,购入成本9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按税法规定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5%,企业将设备购人成本一次性在税前作了扣除。(3)12月10日接受某单位捐赠小汽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企业未列入会计核算;(4)“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的通过非盈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和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万元,已全额扣除。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公司予以补税所涉及的内容:(1)计算投资收益共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机械设备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接受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对外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该公司2003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