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从农民手中收购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买价5万元,玉米已验收入库;
(2)从粮店购进高粱,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税款2.6万元,高粱已验收入库;
(3)从某厂购进一台设备,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万元,税款0.51万元;
(4)本月销售粮食白酒5万公斤取得销售额100万元(不含税,另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斤)。
该酒厂10月份申报缴纳12.24万元的增值税及3.06万元的消费税。税务机关核查认定该酒厂10月份申报缴纳税款不实。
问题:请核算该酒厂10月份应纳税款。

【参考答案】

(1)免税农业产品允许按收购凭证注明的买价的13%计算进项税额,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抵扣数额为:5×1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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