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乙两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缔约国。2012年2月20日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发出一份发价:公司:“欲出售推土机10台,每台10000美元2012年8月20日至30日交货”。2012年2月23日B公司回复A“接受你发价.每合可否售价改为9500美元”。2012年2月28日B公司收到A公司回复:“同意按贵公司所提价格成交."2012年8月A公司因故未能如期交货。后B公司同意将交货期延至2012年9月10日前。但2012年9月5日A公司通知B公司其2012年9月10日前无法交货,请求再次延期,遭到B公司拒绝。 请回答: B公司可否拒绝A公司再次延期交货的请求?为什么?

【参考答案】

可以拒绝(2分)。A公司不能按时交货.B公司给予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A履行交货义务。而A公司声明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根据公约规定已经构成根本违约,B公司可以拒绝A公司再次延期交货的请求,B公司有权宣告合同无效。(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