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4年6月,杨某作为农民工与一家印刷厂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规定是:“若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签合同时,杨某由于生活窘迫,不得不接受此条款。2004年12月,杨某在操作切割设备时,左手的四个手指不慎被切断。事故发生后,杨某先后住院治疗60多天,花去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6700多元。伤愈出院后,杨某所在的印刷厂表示“企业只负担其住院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由职工自付。” 
对此,杨某及其亲属多次找到印刷厂要求支付医疗费,该厂则以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支付。 
试分析:

杨某与印刷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其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杨某与印刷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但其中的免责条款无效。(3分)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作致残或患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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