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立明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2006年3月12日上市,总资本1200万元。2006年10月20日该公司与高利洋行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立明公司购买高利洋行有限公司工业用铝锭一批,价值450万元。由于货源紧缺,资金紧张,高利洋行有限公司希望立明公司先把货款汇到高利洋行有限公司账上。立明公司未作调查,把货款汇到高利洋行有限公司账上。实际上,高利洋行有限公司已经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这笔款刚到账,就被银行划走抵债。高利洋行有限公司实际上已经丧失履约能力。王某是立明公司秘书,得知此信息,急忙把手中3000股立明公司股票抛出,又通知好友三人,将手中立明公司股票全部抛出。事后被告发。 法律对内幕人员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

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包括: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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